WWW.JZSHR.COM 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注册费50元/人,执业印章费65元/人。依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建设部《关于收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费和执业印章费的通知》(建注函[2006]17号)、北京市发改委《关于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费变更收费单位的函》(京发改[2007]1226号) 许可机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提交材料: 子项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初始注册 申请人登录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栏目进行在线申报,进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011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同时通过网络系统上报有关数据电子文档,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1、《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中兴公司招聘信息深圳重庆杭州湖北]深圳中兴发展2011校园招聘。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 2、《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 6、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子项二: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 申请人登录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栏目进行在线申报,进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同时通过网络系统上报有关数据电子文档,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1、《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 2、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申请人应提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单位的,还须提供满足新聘用单位所在地相应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4、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有效期届满,变更注册专业的深圳地铁:新增5条新线有没经过你,应提供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以及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5、在注册有效期内北京代办一级建造师办一级建造师证,因所在聘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提供聘用单位新名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子项三: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 申请人登录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栏目进行在线申报,进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同时通过网络系统上报有关数据电子文档,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北京办理监理工程师1、《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子项四: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 申请人登录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栏目进行在线申报,进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同时通过网络系统上报有关数据电子文档,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1)《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子项五: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 申请人登录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栏目进行在线申报,进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同时通过网络系统上报有关数据电子文档,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1)《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申请表》(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 (2)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的,还须提供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原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破损补办的,须交回已破损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时限:即时 (二)审查 标准: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和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市监函[2006]28号)等有关规定。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初审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建设部。 对初审不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达期限) |
